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9月12日表决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公园法》,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国家公园法共7章63条,包括总则、布局和设立、保护和管理、参与和共享、保障和监督、法律责任、附则。
国家公园法规定,有关部门要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国家公园保护宣传教育活动,培育国家公园文化,传播国家公园理念;建立协同保护制度,统筹国家公园区域内自然生态保护和文化遗产保护。国家公园管理机构应当在确保生态得到保护的前提下,完善国家公园公共服务体系,提升公共服务功能。国家公园一般控制区依据国土空间规划可以划定适当区域,设置必要的辅助设施设备,为开展相关科学研究、科普宣传、生态旅游、教育文化体育等公共服务活动提供支持。国家公园管理机构应当加强国家公园访客管理和服务,合理确定访客容量,明确访客行为规范,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提供必要的无障碍服务,完善访客安全保障和紧急救助等相关机制。国家公园区域内不得开设与保护目标不一致的参观、旅游等项目。
国家公园法明确,国家公园区域内利用公共资源建设的景区的门票以及景区内的游览场所、交通工具等另行收费项目,实行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残疾人、老年人、未成年人、军人、消防救援人员等特殊群体实行免票或者优惠票价。鼓励面向公众设立国家公园免费开放日。鼓励国家公园区域内原有居民参与国家公园经营性服务。
实施此法最根本的目的,是为了彻底扭转过去一些自然保护地存在的过度开发与生态保护之间的尖锐矛盾。它旨在通过国家最高立法形式,确立“保护优先”这一不可动摇的首要原则,明确规定国家公园区域内的一切活动都必须以确保生态安全为前提,任何与保护目标不一致的商业性旅游和参观项目都被严格禁止。
在筑牢生态保护根基的基础上,该法的另一核心目的是为了实现国家公园的全民公益性,推动生态成果的共享。它通过政府对门票及服务价格进行管控、规定对特定群体实行票价优惠甚至免费、鼓励设立免费开放日等一系列具体条款,旨在防止公共自然资源被异化为牟利的工具。
此外,该法还致力于引导公众形成正确的生态价值观,培育新时代的国家公园文化。它要求有关部门主动开展宣传教育和科普活动,传播国家公园的理念,这有助于提升全民族的生态环保意识,使热爱自然、尊重自然、保护自然内化为一种社会风尚和公民自觉。同时,它鼓励原住居民参与经营服务,这不仅为社区发展提供了新路径,也增强了保护工作的内在动力,促进了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社区关系的构建。